本书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为对象,讨论合规前提下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本书共16章,主要内容包括: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密码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事件管理、新基建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从基本概念、作用地位、合规要求解读和合规安全建设角度剖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1、简述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具体分为哪几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美国等很多国家都存在的一种信息安全领域的工作。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划分: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
2、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哪三级?1、三级等保体系是指: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2、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流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流程,具体如下:1、确定定级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同时明确了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网络运营者的法律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运营使用单位应组织开展对所属信息系统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信息系统的数量、分布、业务类型、应用或服务范围、系统结构等基本情况,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以下简称《定级指南》)的要求,确定定级对象,相关资料可到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学习;2、第二步:初步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各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和运营使用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和《定级指南》,初步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