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林地认定及非法使用林地查处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闽林综201679号)福州市晋安区林业局:你局关于林地落界数据和森林资源建档融合后资源档案与破坏林地处罚依据及林地报批等有关问题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关于林地认定,已经依法登记造册、发放林权证的,以林权登记簿和林权证为认定林地的依据未登记发放林权证的,以依法编制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认定林地的依据未登记发放林权证,又尚未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依法认定林地。
1、占用 林地报批的申请法律客观性:占用征用林地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占用征用审批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情形: (一)勘查、开采矿藏和各类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占用或者征用的审查;(二)建设项目需要临时占用林地审批;(3)森林经营单位建造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经林地批准。
2、江西省 林地 保护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地-4/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从事管理、开发和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在城市规划区内林地-4/还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条林地是指林业用地,包括郁闭度大于0.3 林地的乔木、疏林地的竹类、灌木林地的灌木、未完。
3、 林地 保护 等级法律分析:林地保护等级如下:1 .一等保护 林地,完全禁止。主要指国家自然保护地区、世界自然遗产等,,不准从事经营活动;2.ⅱ级保护 林地,实行局部封闭管理,鼓励和引导抚育管理,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健康;3、三级和四级保护 林地,应依法经营,合理利用。严禁擅自改变国家级公益林性质,随意调整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和范围或-4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