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对应总结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一-中小企业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有影响力的民企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一地方国企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中央企业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一-军队本标准适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技术能力等级的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随着安全保护等级的增高,逐渐增强。
1、等级保护5个级别第一级(自主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二级(指导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第三级(监督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2、等保二级和三级的区别?区别一:网络访问控制二级等保能为数据提供明确的允许或拒绝访问的能力;三级等保不仅能为数据提供明确的允许或拒绝的能力,还能应对进出网络信息内容进行过滤,同时依据安全策略允许或拒绝便捷式、移动式设备的网络接入,限制网络最大流量数及网络连接数。区别二:拨号访问控制二级等保能控制粒度为单个用户,同时限制具有拨号访问权限的用户数量;三级等保在二级等保的基础上,增加了允许用户对受控系统进行资源访问。
3、网络信息系统保护等级分为几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4、等级保护三级要求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如下:1.物理位置的选择(G3)本项要求包括:a)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b)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2.物理访问控制(G3)本项要求包括:a)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b)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